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中文意义是“良好生产规范”。世界卫生安排将GMP界说为辅导食物、药品、医疗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法规。
GMP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物等行业的强制性规范,要求企业从质料、人员、设备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送、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到达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协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简要的说,GMP要求制药、食物等生产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厉的检测体系,确保终究产品质量(包含食物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
我国卫生部于1995年7月11日下达卫药发(1995)第35号"关于展开药品GMP认证工作的通知"。药品GMP认证是国家依法对药品生产企业(车间)和药品种类实施GMP监督检查并获得认可的一种准则。尽管国际上药品的概念包含兽药,但只有我国和澳大利亚等少量几个国家是将人用药GMP和兽药GMP分隔的。
药品GMP认证分为国家和省两级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法令》的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实施过程,安排对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发给认证证书。其中,生产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生物制品的药品生产企业的认证工作,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担任。
药品GMP认证
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担任全国药品GMP认证工作。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局认证中心”)承办药品GMP认证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