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代号。ISO14000系列标准是由世界标准化组织制订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是针对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坏越来越严峻,臭氧层损坏、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的消失等重大环境问题要挟着人类未来生计和开展,顺应世界环境保护的需求,依据世界经济贸易开展的需要而拟定的。
一、厂房建造期间环境材料:
1、建造项目环境影响演讲书(表)有资质的评估组织提供的评估演讲。
2、环境影响演讲批复—环境局批复。
3、建造项目环境维护“三一起”检验—环境局检验。
4、消防检验演讲—消防部分检验。
二、环境要素辨认、评价与更新:
1、环境要素辨认不完全,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状况:
a.未能充沛按出产经营进程的范围来辨认,比如:出产经营范围包含有销售,但对销售进程中的环境要素未辨认。
b.未能按出产工艺流程的次序进行辨认,辨认环境要素没有次序,导致缺漏。
c.未考虑到过去发生过的将来计划的要素,如:公司拟扩建新厂房,对于扩建厂房进程中存在环境要素未加以辨认。
d.未充沛考虑到产品的生命周期来辨认,如:产品设计进程中材料的选用,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处置。
2、环境要素评价不合理,对重要环境要素的确认存在偏差。
3、环境要素未及时更新,如:
a.产品的出产工艺发生了变化,但未对环境要素从头辨认、更新。
b.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要素从头辨认、更新。
c.国家、当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了变化,未及时对环境要素从头辨认、更新。
d.厂房迁移到新址,未及时地环境要素从头辨认、更新。
三、重要环境要素的操控谋划:
1、未能对一切的重要环境要素确认其操控方法/次序。
2、对重要环境要素的操控要求未能形成相应规定,如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或其他方法。
四、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辨认、评定
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辨认不充沛,特别是当地法规、客户的要求未辨认到位。
2、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进行适用性评定,未能辨认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中详细的适用条款。
3、未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分发至相关部分、岗位人员。
4、未及时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更新,对已修订、更新、报废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未能及时从头辨认、收集、评定。
五、环境目标、目标和管理计划:
1、未能充沛考虑到重要环境要从来拟定环境目标。
2、对已确认的环境目标未规定其详细的目标,局部目标无法丈量。
3、对一切的目标、目标未能予以拟定对应的管理计划,管理计划的职责不明确、起止日期不清楚、缺乏资金预算。
4、未能依据管理计划的实施状况及时进行调整、修订,如公司已迁址、履行的环境标准发生了变化等状况下未对管理计划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