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方证明其质量体系符合规矩的质量体系要求。
在合同状况下,供方应向特定的顾客证明其质量体系满足合同中规矩的质量体系要求。在第三方认证的状况下,供方应向认证组织证明其质量体系满足所申请的质量保证方式的要求。
2、合同状况下作为顾客与供方之间的质量保证协议。
合同中顾客对供方的质量体系要求合当令可以直接引用三种方式中适用的一种;需求时,也可在一种方式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取舍或提出弥补要求。合同中引用哪一种方式以及怎么取舍、弥补,应由顾客与供方洽谈,在对两头都有利的基础上到达一致意见。合同签定后,被引用的质量保证方式标准以及取舍、弥补的要求,将作为顾客对供方质量体系审阅的根据。
3、作为合同前判定供方质量体系的准则(属第二方断定或注册的状况)。
合同签定前,顾客往往需求判定供方的质量体系,以断定该供方具有满足其订购产品技术要求的才干。判定前,两头应就运用哪一个质量保证标准以及必要时的弥补要求作为判定(或断定)的准则到达一致意见。
4、作为第三方认证的根据。
在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时,供方和认证组织应就运用哪一个质量保证标准作为认证的准则到达一致意见。所选择的方式应合适所掩盖的产品技术要求的需求,而且不会误导供方的顾客。
文章源自:江门ISO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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