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PS-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s 澳州能耗认证,是澳洲关于最小能耗执行标准。20世纪7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最大的两个州新南威尔士州(NSW)与维多利亚州(Victoria)共同提出了推行能源标识制度的建议,但直至1986年才开始实施强制性标识制度。1992年有5个州和1个领地同意实施强制标识制度;2000年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强制标识制度。目前在澳大利亚全境内,电冰箱、冷冻机、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单匹冷气机这6种产品都必须加贴强制性的能效标识,而对燃气热水器等3种使用煤气和天然气的产品实施自愿性的能效标识。
澳大利亚的能效标识(Energy Rating Label)制度也采用了类似欧盟CE标识的自我声明的方式,但企业应向澳大利亚温室气体办公室注册其产品的能效信息。为了确保制造商所声明的能效资料的准确性,澳大利亚政府实施政府(国家)检测计划:从零售渠道购买电器送到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测试。如果检测结果表明制造商进行虚假声明,将依据各州法律对其进行一系列制裁,并取消产品注册(取消产品的销售权)。所以最初的检查测试费由政府承担,而任何为证实或推翻最初检测结果的后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澳大利亚政府为鼓励制造商不断提高产品能效,还专门设置了至高节能荣誉奖(TESAW),该奖是为了鼓励市场上最高效率星等级产品一个荣誉制度。目前仅涉及电器类和燃气类产品,可以帮助消费者迅速确定市场上最有效率的产品。此荣誉每年进 行更新,为了符合TESAW奖,产品必须达到最小能源效率标准。制造商也必须允诺其产品符合获得奖项规定的条件。
澳大利亚政府的能耗要求包括能耗标贴与最低能耗标准(MEPS)两方面。
所有在澳大利亚销售的下列电子产品,强制要求销售时必须附带能耗标贴:
* 电冰箱与制冰机
* 洗衣机
* 干衣机
* 洗碗机
* 空调 (单相的强制, 三相的自愿)
下列的产品也需要按照最低能耗标准(MEPS)的基础进行管控-即规定了它们的最低能耗水平:
* 电冰箱与制冰机
* 主压储存式电热水器
* 小型主压储存式电热水器(<80L) 和低压热交换式
* 三相电动机 (0.73千瓦 to <185千瓦)
* 单相空调
* 制冷功率达到65千瓦的三相空调
* 直管荧光灯镇流器(from 1 March 2003). 注意除MEPS外,镇流器还需要标示出效能指数(EEI).
* 直管荧光灯 - 包含550毫米至1500毫米且照明功率大于16瓦
* 配电变压器 – 11千伏 和 22千伏 等级为10千安至2.5兆伏安
* 商用冷藏柜 (自备式及遥控系统)
以下的产品虽然现在还未列入强制管理的目录,但是不久的将来也必须符合能耗规范并且获取认证,其中部分产品执行日期已经确定。
* 外置电源
* 机顶盒
* 电视;
* 家庭娱乐设备: (音视频设备)
* 冷热水饮水机
* 自动贩卖机
* 商业制冰机
* 灯管系列